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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力行业班组安全建设专项监管工作方案》中外协队伍是否需要培训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1-07-29 来源:国家能源局

  问题: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行业班组安全建设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班组安全教育和培训中提出,将外协队伍和劳务派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企业统一管理范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我们企业对此条款中“外协队伍”这个名词的理解不统一,不明白电网企业到底应该怎么执行。举例说明,呼和浩特供电局某配网建设项目发包给了沈阳送变电公司,沈阳送变电公司把其中的一部分业务劳务分包给了合肥电力安装公司。此时,呼和浩特供电局是发包单位,沈阳送变电公司是承包单位,合肥电力安装公司是分包单位。我们的理解是,分包单位是承包方的外协队伍,所以承包单位应该把分包单位的培训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分包单位不是发包单位的外协队伍,所以不应该让发包单位承担培训责任,法律里面也没有这个要求。请问我们企业的理解是否正确?

  留言时间:2021.7.9

 

  答复:

  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第10.4.2“施工单位应将劳务分包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的教育培训管理...”的有关要求,应将分包单位(外协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到与其签订合同(协议)的承包单位统一管理范围内。

  答复时间:2021.7.20

  答复单位:安全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