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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事故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09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6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未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6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持平。发生2起电力安全事件,同比增加1起。

  6月份,全国未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未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简况

  (一)“6·17”国家电网郑州供电公司触电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6月17日,国家电网郑州供电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国网郑州供电公司1名运维人员、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1名现场工作负责人在110千伏省府变电站接线方式改接工作票结束后,违规进入高压开关间隔,并手持钢卷尺靠近带电设备进行测量作业,导致郑州祥和集团工作负责人触电死亡,国网郑州供电公司运维人员烧伤。

  直接原因:现场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终结的情况下,严重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部分)》第16.3条规定,在带电区域内使用钢卷尺测量间距,导致触电身亡。

  间接原因:一是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擅自扩大作业范围;现场人员业务技能不足,对现场母线运行方式、带电设备范围不掌握,在带电区域内违章使用钢卷尺测量间距。二是业主单位工作许可把关不严,两票管理有漏洞,企业安全交底不规范;作业现场安全管控不到位,运维人员未及时制止施工人员在带电区域内使用钢卷尺的严重违章行为。

  施工单位及负责人: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 胡玉生

  业主单位及负责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刘长义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王金行

  (二)“6·18”中国华电青海华电诺木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触电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6月18日,中国华电所属青海华电诺木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青海华电诺木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运维人员在检查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风电场SVG装置模块异常告警的过程中,1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擅自卸下SVG功率柜隔板螺栓,进入SVG高压室内,在设备未停电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导致发生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作业人员擅自卸下功率柜隔板螺栓,进入SVG高压室内,在设备未停电的情况下违章作业,过程中发生触电导致死亡。

  间接原因:一是作业人员严重违反安规要求,在未办理工作票、未落实停电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章作业。二是作业人员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缺乏,对设备结构、功能掌握不全面、不深入,对高压室内的触电风险认识不足,作业过程麻痹大意。三是现场监护不到位,同行人员未制止违章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青海华电诺木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马志勇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负责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赵卫东

  三、电力安全事件简况

  (一)“6·6”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贵阳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变电运检公司多变电站失压事件

  6月6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一回220千伏线路因山火叠加设备故障导致发生一级重要用户供电电源中断事件。6月6日13时21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500千伏黎平变电站220千伏黎鼓Ⅱ回线路因山火导致C相高阻接地故障跳闸,重合闸动作后C相故障持续,220千伏黎鼓Ⅱ回线路再次跳闸,开关C相因设备故障拒动,#1、#2主变后备保护、220千伏母线失灵保护相继动作,#1、#2主变跳闸,220千伏Ⅰ母线、Ⅱ母线失压,一级重要用户贵广铁路贵阳段220千伏榕江牵引站、从江牵引站失压,损失负荷11.3万千瓦。当日14时5分、14时10分,榕江牵引站、从江牵引站先后恢复运行,17时48分,500千伏黎平变恢复正常方式运行。

  直接原因:220千伏黎鼓Ⅱ回线路下方发生山火,火焰短接C相对地空气间隙,导线发生对地短路故障。重合闸动作后,对地短路故障持续,开关C相因故障拒动,故障线路未能及时切除,500千伏黎平站1#、2#母线后备保护及母线失灵保护动作,导致2台主变三侧跳闸,220千伏母线失压,造成4个220千伏变电站(含2个牵引变电站)、14个110千伏变电站失压。

  间接原因:一是内外部群防群治机制未有效运转,山火监测精准性不足,导致山火信息未能及时传递,存在漏告警。二是运维单位对设备本质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不到位,特别是对高阻接地继发故障、开关拒动等导致的电网安全风险评估不够深入。三是区域网架结构薄弱,该区域所有220千伏变电站的电源点均来自500千伏黎平变电站,只要500千伏黎平站主变发生故障就会导致区域220千伏电网失压。

  (二)“6·16”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厂机组全停事件

  6月16日,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厂发生机组全停事件。6月16日10时52分,因北京燃气集团管辖的天然气入厂进气总阀门异常关闭,导致高井热电厂4台在运机组全部跳闸,损失功率60.8万千瓦。6月18日2时47分,4台跳闸机组恢复运行。

  直接原因:天然气入厂总阀门电磁阀失电,造成该阀自动关闭,厂内天然气供应中断,导致在运机组全部跳闸。

  间接原因:一是北京燃气集团天然气入口总门控制电源未按设计施工,两路电源均接在同一段母线上,且未安装UPS电源,造成入口总门控制电源不可靠。二是天然气进气管线运行方式不正确,应并联运行的两路进气管路有一路处于关闭状态,失去备用。三是隐患排查不到位,平时巡检和隐患排查未能及时发现天然气入口总门电源配置和天然气管线运行方式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防范措施

  6月份发生了2起触电人身事故,2起电力安全事件。2起事故的发生均因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擅自扩大作业范围等原因造成,暴露出企业安全责任未落实、现场监护不严或缺失等问题。2起事件均由设备问题引发,凸显现场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未落实等问题。针对当前事故和下一阶段安全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如下。

  (一)加强新能源发电安全管理。电力企业要突出加强新能源电站安全管理,严格“两票三制”管理,提升新能源两票管理要求和运行维护规程的适用性;要加强新能源从业人员的安全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要加强新能源电站基层班组建设,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建立良好的班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加强燃气电厂隐患排查。6月份发生2起电力安全事件,电力企业要认真吸取事件教训,组织系统单位开展各类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及时整改发现问题。燃气电厂要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与天然气公司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明确设备管理界面和安全管理责任;要及时掌握重要设备运行方式和运行状态,主动将影响安全运行的设备纳入日常点检、巡查范围,做好风险防控;要优化重要阀门电磁阀电源配置方式,完善供气管线运行方式,提高运行可靠性,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三)深入开展反违章治理。电力企业要加大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坚决杜绝无票作业、擅自扩大工作范围;要深入开展“反三违”检查工作,整治各类“习惯性”违章,确保作业现场安全可控、在控;要完善安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现场监护人员作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