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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差错计算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1-12-07 来源:国家能源局

  问题:

  您好,我是国网郫都供电公司做装表接电工作的员工,在平常会处理到因为电力设备故障,导致电能计量装置计收错误的情况,所以需要我们计算差错电量后,移交给其他部门对用户进行电量追补。请问除了1996年10月08日电力工业部(现已撤销)颁布的第8号文件第81条以外,还有没有类似关于供电企业对客户差错电量计算的法律法规。或者我可以去哪里找到相关行业规定?

  留言时间:2021.11.26

 

  答复:

  目前,《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尚在生效中,第81条对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的处理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电力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16)的部分条款也涉及相关内容。此外,我国部分省份也出台了相关地方标准,如上海市《电能计量差错的退补电量核算方法》(DB31/T 748-2013),请您参考研究。

  答复时间:2021.11.30

  答复单位:市场监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