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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能源监管办充分发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作用 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发布时间:2023-06-30 来源:福建能源监管办

  近期,福建能源监管办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按照探索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工作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作用,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严格按照《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信用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及时修订《福建能源监管办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依托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按流程逐级把关审查信用修复条件,并依法作出信用修复决定。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做到办理事项、办理流程和办理结果公开、透明。

  二是开展“三员三服务”,即主动服务,分类分期向失信信息披露期限到期的企业印发《提醒告知书》,提醒企业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当好对接企业的“联络员”;靠前服务,为企业解读好信用工作各项规定,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咨询,当好服务企业的“宣传员”;精准服务,开展电力企业信用监管约谈提醒,对症下药,提出监管意见,并明确告知、提醒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后可能面临的联合惩戒措施,当好化解企业疑难的“指导员”。

  三是作出予以信用修复决定后,按照规范向申请人印发《信用修复意见通知书》,并扫描上传至信用平台,按相关规定完成修复。

  四是加强和规范信用监管,开展信用工作监督,可向信用工作人员、修复申请人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回访、询问、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五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纪律告知书》“八不准”要求,严格规范约束个人行为。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以深入推进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促进资质管理和信用工作,完善许可监督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工作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放管结合、风险可控,在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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