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响水涧上库坝等2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5-00073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5-05-12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响水涧上库坝等2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函安全〔2025〕27号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报来《关于响水涧上库坝等2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检查意见的请示》(坝监专委〔2025〕4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四川灵关水电站大坝首次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甲级;同意四川绿叶、英雄坡二级水电站大坝首次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乙级;同意安徽响水涧上库坝、响水涧下库坝,福建北津,江西洪门,四川溪古、偏桥、洪坝、九龙河沙坪、踏卡、湾坝河二级、干溪坡,云南观音岩、以礼河一级、以礼河二级、以礼河三级、以礼河四级,青海尼那,新疆冲乎尔等18座水电站大坝换证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甲级。 二、请你中心督促有关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大坝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大坝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加强组织建设与人员配备,强化大坝安全管理专业培训,提升大坝安全管理技术力量和人员专业能力,做好大坝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三、请你中心督促有关电力企业规范开展大坝维护、作业安全管理和外委单位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大坝安全防汛和应急管理、大坝安全档案管理,切实提升大坝安全管理水平。 四、请你中心对首次注册登记等级为乙级的四川绿叶、英雄坡二级水电站实施重点监管,督促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有关电力企业拧紧整改责任链条,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针对注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及时、高质量整改到位。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