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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686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5-00088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5-07-04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686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煤炭〔2025〕1号
宫镇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在国家能源供给体系中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在传统行业加快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借助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煤炭产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对于助力煤炭行业转型升级、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产煤省区、各煤炭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要求,大力实施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少人,有力推动煤炭生产方式加快实现根本性变革,为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科技创新 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先进智能技术装备在煤炭行业攻关应用。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支持鼓励开展煤矿智能化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的通知》(国能综通煤炭〔2021〕59号),支持和鼓励煤炭企业、煤机装备制造企业等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联合组建技术创新团队,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重点研发应用自动化控制、复杂条件智能开采、智能快速掘进、煤矿机器人等智能化技术装备,加快灾害严重矿井及危险、繁重岗位机器人替代,推动煤矿机器人和智能装备系统集成创新攻关;支持煤矿智能化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将煤矿智能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列为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范围,引导煤矿智能化装备和机器人产业基地建设,加快高端智能技术装备成果转化应用。财政部积极支持煤矿智能化领域科技创新,通过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开展相关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等按规定申请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并获得资助;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等,持续稳定支持煤矿智能化领域中央级科研院所进行自主选题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为煤矿智能化科研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煤炭科技创新研发,以推进智能化系统优化升级、突破制约智能化发展难题为目标,开展重点领域建设项目技术应用试点;依托煤炭领域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开展智能化关键技术装备攻关,不断提升煤矿智能化技术装备国产化、成套化水平。 二、关于加大煤矿智能化发展政策支持 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煤矿智能化发展顶层设计、政策法规、财税支持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发改运行〔2024〕1345号),提出新建煤矿原则上按照智能化标准设计建设,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要加快智能化改造,具备条件的要实现采掘系统智能化,提升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管理水平。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 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24〕38号),将新建煤矿采掘系统按智能化设计、生产煤矿实现采掘智能化的,按照煤炭先进产能标准管理,在产能置换、核准核增、产能储备、复工复产等方面享受差别化政策;加大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将智能化建设进展成效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财政部启动支持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由地方确定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支持方式,打造一批包括煤矿智能化建设在内的重大项目;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支持企业购置并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发挥煤矿智能化发展协调机制作用,持续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协调,定期开展调度分析和总结评估,扎实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完善煤矿智能化发展要素保障 国家有关部门注重发挥标准、人才在煤矿智能化发展中的支撑性、引领性作用。标准创新方面,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启用煤炭行业标准代号(MT)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4〕160号),将煤炭开发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装备和产品等相关标准纳入煤炭行业标准体系;印发《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能发科技〔2024〕18号),指导有关方面加快制修订智能化设计与建设规范、接口协议与信息交互、新型智能传感与控制系统、运行维护与质量评价等行业急需标准,建立健全煤矿智能化基础通用、生产系统、技术装备、信息基础、运维保障与管理等标准体系。人才培养方面,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方面,积极鼓励煤矿企业创新智能化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方式,推动智能化煤矿劳动力转型,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装备制造企业共建智能化教育培训实践基地,联合培育煤矿智能化复合型人才,设立智能装备工程师、运维技师等专业岗位,优化薪酬分配制度,畅通智能化人才发展通道。目前有关矿业类高校正在探索开展智能采矿工程学科建设,进一步拓展产学研用人才培养路径。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以煤炭行业标准制修订为抓手,健全完善煤矿智能化标准管理机制,推动建立系统完备、结构合理、衔接配套、科学严谨的智能化标准体系;完善煤炭行业职业分类,制定煤矿智能化相关岗位配置及专业技能等级标准,打造煤矿智能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全面提升煤矿智能化建设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煤炭司 010—81929368
国家能源局 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