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253号建议的答复-新华网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25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5-00011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5-06-26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25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纳全面放开“隔墙售电”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现答复如下:

  以市场化方式促进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纳利用对保障新能源持续高质量发展,支撑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进,交易规模不断增长,2024年,超过50%新能源发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消纳。同时,推动绿电直连等新模式发展,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一、关于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持续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提出引导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健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鼓励分布式光伏等与周边用户直接交易,增强就近消纳新能源和安全运行能力;2025年1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推动包括分布式电源在内的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并配套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新能源合理投资。针对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存在的困难,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法改〔2024〕93号)明确提出分布式电源可直接或通过虚拟电厂聚合等方式参与市场交易。目前,各省已建立了相对统一的电力交易平台,能够为包括分布式电力交易在内的各类交易提供信息发布、交易撮合、合同签订、计量结算、统计分析等服务,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持续优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顶层设计,鼓励各地开展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创新,推动包括分布式光伏在内的各类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二、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

  为支持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探索创新,更好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明确绿电直连模式的定义形态、建设要求、运行管理和权利义务,充分发挥用电负荷就近就地消纳新能源的优势,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一是优化价格机制,目前我们正加快制定适用于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的输配电价机制,待相关价格文件印发后,绿电直连项目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公平合理承担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二是健全交易机制,鼓励绿电直连项目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项目电源和负荷不是同一投资主体的,应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三是厘清责任义务,电网企业向满足并网条件的项目公平无歧视提供电网接入服务,按照项目申报容量履行供电责任;项目应通过内部发用电资源调节确保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不超过申报容量,并自行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供电中断责任。四是加强安全管理,要求项目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时开展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在规划、建设、并网、运行全环节坚持安全优先原则。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配电环节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激活配电侧活力,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利用水平。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