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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87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5-000116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5-06-26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8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综合能源项目商业化难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综合能源项目通过源荷融合发展可促进能源高效利用和生产生活碳排放转型。我们支持综合能源项目创新模式,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商业化发展。 一、关于体现综合能源项目绿色价值 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5〕262号),明确制定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相关技术标准、规则、标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面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推进认证结果在相关领域的采信和应用。我们支持综合能源项目发挥绿证在绿色电力消费方面的作用,充分体现综合能源项目绿色价值。 二、关于实现“隔墙售电”自由交易 2017年,国家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鼓励分布式电源在配电网内就近开展市场化交易。近年来,随着电力现货市场加快建设,我们积极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持续创新新能源消纳模式。一是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动包括分布式新能源在内的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并配套建立价格形成和结算机制。二是支持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探索创新,更好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明确绿电直连模式的定义形态、建设要求、运行管理和权利义务,充分发挥用电负荷就近就地消纳新能源的优势,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落实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各地尽快制定配套政策,完善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设计。同时,推动配电机制创新,激发配电侧活力,提升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 三、关于体现综合能源项目调节容量价值 我们支持综合能源项目采用虚拟电厂模式有效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协同参与电力系统调节和电力市场交易,体现能量、容量和调节等多元价值。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支持虚拟电厂通过提供电能量、辅助服务等获得相关收益。当前,我们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容量电价机制,促进灵活性调节资源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