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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812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5-000130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5-06-30 |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812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小区安装充电桩提振我国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充电设施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推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截至2025年5月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总量已达到1440万台,整体车桩比达到2.57:1,服务保障能力基本满足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 一、关于强化政策引导和法律保障有关建议 202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提出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等有关意见。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出台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指引,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物业企业参与充电桩建设运维的费用共担与收益共享机制,并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案例宣传,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关于加快电力设施改造与资源共享有关建议 国家能源局推动完善充电领域技术标准,目前已形成覆盖基础通用、电能补给、建设与运行、服务网络等4个类别,涉及传导充电、无线充电、电池更换等3个技术路线,涵盖充电设备制造、检验检测、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等环节的充电标准体系,并指导电网企业不断加大配电网升级改造,以提升居住社区充电保障能力。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充电桩技术标准,支持企业创新充电模式,利用智能平台调度充电桩资源,鼓励开展移动充电桩研发,不断提高居住区充电服务体验。 三、关于构建多方协同机制有关建议 我们支持您提出的加强部门工作协同联动、共同推动居住社区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等有关建议。国家能源局支持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充电设施“统建统服”等新模式。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缺口数”纳入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动充电桩建设。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指导有关行业协会,通过讲座、线下宣传等形式,宣传充电设施安装流程和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持续指导各地结合城市体检、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城市更新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安装、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安全。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