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629号建议的答复---国家能源局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6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27 来源:国家能源局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62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与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充电设施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推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截至2025年5月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总量已达到1440万台,整体车桩比达到2.57:1,服务保障能力基本满足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

  一、关于加强规划建设有关建议

  国家能源局加强充电设施科学规划,2024年初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指南》(国能综通电力〔2024〕19号),指导各地科学规划充电设施的建设规模、网络结构、布局功能和发展模式,结合电动汽车发展趋势,适度超前安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能源局积极落实便民服务举措,指导电网企业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优化充电桩报装流程,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缺口数”纳入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动居住区充电桩建设。国家能源局支持企业研发更高效、更安全、更智能的充电桩产品,推广无线充电等新技术应用,并组织建设国家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推动全量公共充电设施接入,提高设备运行情况监测水平。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指导地方做好充电设施规划布局,组织电网企业优化报装服务流程及规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充电设施智能化水平。

  二、关于加强设施管理有关建议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明确提出要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优化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规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地方建立职责明确的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机制。

  三、关于加强法律保护有关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落实“绿色原则”,通过典型案例、条线业务指导等多种方式,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为业主安装充电设施提供便利,并指导地方法院通过裁判指引等方式,细化物业服务人配合安装充电桩的义务及相关规则的适用情形,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对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因安装充电桩产生的物业服务纠纷,因往往涉及众多业主,案件争议点较为相似,人民法院大多采用“示范判决+调解”等方式批量化解。部分地方法院还与司法、住建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的物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2023年以来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数量呈持续下降趋势。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执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发布一批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纠纷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作用,依法保障业主安装、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