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581号建议的答复---国家能源局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58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04 来源:国家能源局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581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充电设施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推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截至2025年5月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总量已达到1440万台,整体车桩比达到2.57:1,服务保障能力基本满足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

  一、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布局建设有关建议

  202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提出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202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提出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顶层设计,着力补齐县城、乡镇建设短板,选取了33个县区和74个乡镇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截至2024年底,全国除西藏、青海2个省(自治区)外,其他省份均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13个省份实现充电设施“乡乡全覆盖”。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继续落实有关文件要求,不断加强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

  二、关于加强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建议

  “十四五”期间,国家能源局大力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提升农村地区供电保障能力。推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3〕920号),提出“做好农村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合理规划县域高压输电网容载比水平,适当提高中压配电网供电裕度,增强电网支撑保障能力”。5年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50亿元,重点支持边远、脱贫等地区的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同步指导电网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加快补齐农村电网短板,提升供电保障能力。截至2024年底,全国农村电网平均供电可靠率超过99.8%。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继续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指导电网企业加大农村电网投资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地区供电保障短板,更好满足农村充电设施供电需求。

  三、关于创新商业运营模式和加强宣传引导有关建议

  我们支持政府部门加大资源保障力度,鼓励充电运营企业创新运营模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国家能源局建设了国家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并强化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促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全面接入。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我们也指导行业协会开展了“充电下乡”系列活动,宣传推广适宜农村地区的充电产品,指导村民安全用电。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积极引导充电运营企业加强平台互联互通,提高设备运维效率和可靠水平,促进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布局应用。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