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88号建议的答复-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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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8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5-00014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5-06-30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88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技术标准建设和技术监督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现答复如下。

  分布式光伏作为贴近用户侧、灵活高效的新能源利用模式,具有就近开发建设、就地消纳利用的优点。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的内在要求。您提出加强分布式光伏设备质量、并网标准、运维监督等技术标准建设和技术监督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加强设备质量监督的建议

  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2025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执行设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高度重视分布式光伏相关国家标准编制,为保障设备质量与安全、提升系统兼容性与效率、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发布了一系列分布式光伏发电组件、逆变器相关标准,包括《湿热带分布式光伏户外实证试验要求 第1部分:光伏组件》(GB/T 37663.1-2019)、《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检测技术规范》(GB/T 37409-2019)等。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导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开展分布式光伏设备的抽检工作,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市场的监督检查。

  二、关于提高设备并网能力的建议

  目前,已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国家标准和能源行业标准20余项,涉及分布式光伏发电装备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工程验收、并网接入、运行维护等各主要环节。2024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修订并发布《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 29319-2024),规定了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的技术要求,包括电能质量、功率控制与调节、接入与安全控制等方面。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全力服务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并网与消纳,加快提升电网承载能力。通过增加变配电站布点和站间联络、配建调节能力、汇流升压等方式,综合施策提升电网侧消纳能力,着力解决分布式光伏规模化接入引起的设备反向重过载、电压越限等问题。

  针对建议中提到的推行第三方试验检测、确保设备安全规范入网方面,《管理办法》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涉网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涉网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通过国家认可的检测认证机构检测认证。

  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修订《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科学评估电网承载力,提升对分布式新能源的接纳能力。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分布式光伏项目可开发容量信息公开和消纳预警机制,引导分布式项目有序开发、安全高效消纳。

  三、关于加强后期运维监管的建议

  《管理办法》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运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可自行或者委托专业化运维公司等第三方作为运维管理责任单位,并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接受涉网安全管理。分布式光伏运营维护主要涉及日常巡检与设备维护、智能监控与数据分析、故障处理与应急响应、安全管理与培训、设备档案与维护计划等方面。

  2020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中运维技术规范》(GB/T 38946-2020),规定了并网电压等级在35kV(66kV)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运维技术条件、运维管理以及检修维护要求等方面。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管理办法》落地实施,加大重要标准供给,强化相关设备和产品质量监督,不断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以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高效可靠利用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