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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870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5-000141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5-07-02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87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青海省海西州打造“中国光热之都”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的双重功能,能够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更好的长周期调峰能力和转动惯量,是助力实现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有效手段,是加快规划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效支撑。 一、关于支持海西州打造“中国光热之都”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光热发电发展。《“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有序推进长时储热型太阳能热发电发展。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28号),组织行业机构深入开展技术和政策研究,总结梳理示范电站开发建设问题经验,推进全国重点区域光热发电资源调查、光热发电规划布局研究、光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实质性联营研究、光热发电技术创新示范等重大事项。同时,我们积极鼓励和引导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一定规模的光热发电项目,不断推动光热发电技术进步和市场条件成熟。 在政策的引导推动下,我国光热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截至2024年底,我国光热发电并网装机规模84万千瓦,占全球总装机规模十分之一以上,造价成本显著降低,熔融盐阀门、镜场控制系统等核心部件自主化率突破90%。 海西州太阳能热资源丰富、品质优良,地形平坦,土地资源充足,是规模化建设光热电站的理想场所。加之海西州盐矿资源丰富,熔盐研发生产能力雄厚,具备打造光热战略产业链的优越条件。我们赞同并积极支持海西州打造“中国光热之都”,将进一步研究支持光热规模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规划引导,积极拓展光热发电应用场景,充分发挥光热发电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作用,扎实推动光热技术与产业进步,持续促进行业产业链加强,探索以光热为基础为偏远地区提供电力和热力保障,推动光热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光热项目容量电价政策 为支持海西州打造全国光热产业发展高地,发展未来战略产业,青海省积极探索光热发电发展模式,研究出台0.55元/千瓦时的光热电价政策,在国内率先开展30万千瓦等级独立光热电站建设,为我国光热发电发展提供了新思路。 目前,光热发电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仍受制于成本、规模、回报机制等因素。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光热发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更好体现光热发电绿色、稳定、调节等综合价值。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