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348号(工交邮电类502号)的公开答复摘要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5-000177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5-07-23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348号(工交邮电类502号)的公开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充电设施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推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截至2025年5月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总量已达到1440.0万台,整体车桩比达到2.57:1,服务保障能力基本满足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 一、关于完善政策体系有关建议 国家能源局支持加大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新能源汽车在农村普及。202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提出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加大用地保障等支持力度,增强农村电网的支撑保障能力。2024年,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选取了33个县区和74个乡镇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截至2024年底,全国除西藏、青海2个省(自治区)外,其他省份均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13个省份实现充电设施“乡乡全覆盖”。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继续加强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更大范围购置使用。 二、关于加强电网改造有关建议 国家能源局积极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提升农村地区供电保障能力。2023年,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3〕920号),提出“做好农村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合理规划县域高压输电网容载比水平,适当提高中压配电网供电裕度,增强电网支撑保障能力”。5年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50亿元,重点支持边远、脱贫等地区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同步指导电网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加快补齐农村电网短板,提升供电保障能力。截至2024年底,全国农村电网平均供电可靠率超过99.8%。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继续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指导电网企业加大农村电网投资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地区供电保障短板,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关于科学规划布局有关建议 我们支持结合农村地区人口分布、交通流量和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等制定充电设施布局规划。2024年初,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指南》(国能综通电力〔2024〕19号),指导各地科学规划充电设施的建设规模、网络结构、布局功能和发展模式,适度超前安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们积极推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指导各地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继续指导地方开展布局规划,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农村新能源汽车推广普及力度开展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的衔接,扩大农村充电网络覆盖范围。 四、关于创新运维模式有关建议 我们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鼓励采用智能化手段加强调度和远程监控,提高设备利用率和运维水平。国家能源局建设了国家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强化与省级平台的数据贯通,促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全面接入。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研究制定关于提升运营服务品质有关政策文件,鼓励企业创新运维模式,做好价格监测、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规范和监督,推动实现可持续的良好盈利模式,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五、关于积极宣传推广有关建议 我们支持通过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强农村居民对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的认知和接受度,逐步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安全用电意识。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充电设施建设动态,深度开展政策解读,丰富互动形式,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充电基础设施提质升级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