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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658号(经济发展类062号)提案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5-000207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5-07-21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658号(经济发展类062号)提案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以标准化推动煤电机组“三改联动”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提案深入分析了我国煤电“三改联动”面临的困难与挑战,针对性地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建议设置统一评价标准,提高资金利用能力;二是建议制定技术标准,引导改造技术创新;三是建议明确降碳供热收益标准,拓宽改造收益来源。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高度重视能源行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电力行业灵活高效水平,积极促进电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你们的建议对于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助力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我们高度关注,并在后续工作中研究采纳。 一、关于设置统一评价标准,提高资金利用能力 我们高度重视通过资金支持等途径统筹推动煤电行业“三改联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我们印发《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大对节能降耗改造机组的政策支持,加大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统筹运用相关资金对煤电综合升级改造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建设适当给予支持,鼓励社会资本等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投融资模式参与煤电节能减排综合升级改造项目。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一系列支持政策,对实施“三改联动”、满足《通知》改造要求的煤电机组,通过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途径予以支持,并支持符合条件的燃煤发电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煤电行业“三改联动”工作的政策与资金支持,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二、关于制定技术标准,引导改造技术创新 我们始终高度重视通过加强标准引领和技术攻关推动煤电机组综合改造升级。《通知》从推动节能提效升级和清洁化利用、开展供热改造、加快实施灵活性改造等方面细化工作要求和改造标准,提出通过揭榜挂帅、集中攻关、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技术攻关。2022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我们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运行〔2022〕559号),对标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科学合理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指标。2025年3月,我们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发改能源〔2025〕363号),在总结“三改联动”实施成效基础上,针对现役机组改造、新建机组、新一代煤电试点等不同类型机组,围绕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节、智能运行四个方面明确改造建设技术指标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推进研究不同降碳路径的核算方法和技术准则,组织修订《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标准》(GB 50660),明确相关工程技术标准,持续加强标准引领和技术攻关,指导各地方积极推进新一代煤电试点建设工作,加快技术研发和应用进度,促进产学研用全链条协同联动。 三、关于明确降碳供热收益标准,拓宽改造收益来源 我们积极推动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和电价机制。为保障煤电企业成本回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们出台《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明确自2026年起,将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部分省份根据省内煤电功能定位转型情况,研究制定了煤电供热机组容量电价补偿机制。目前,我国已推动发电侧燃煤机组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建立起“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引导煤电以市场化方式获取收益。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市场和价格机制,研究健全各类电源价格机制,推动不同品种的电源按照其对电力系统的贡献获取收益,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