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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233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5-000194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5-06-27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23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庆阳煤电一体化项目的建议收悉,经商甘肃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您在相关建议中分析了庆阳市煤电建设及未来电力供需形势,并对此提出了建议:建议国家支持庆阳煤电一体化开发建设,安排670万千瓦煤电规模,支持环县甜水等煤电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保障当地电力、热力安全可靠供应。我们对此高度关注。 我局高度重视甘肃省电力保供和电源规划建设工作。“十四五”以来,我们根据电力供需发展形势,安排甘肃省一定自用煤电规模,支持甘肃省支撑性调节性煤电建设,目前相关煤电项目正有序推进。我们将督促甘肃进一步加大已纳入国家规划的煤电项目建设力度,按照“应开尽开、应投尽投、能早尽早”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紧推进,切实增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关于您提出的新增煤电规模建议,我局正组织包括甘肃省在内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开展“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前期研究与衔接工作,将结合“十五五”甘肃省电力供需发展形势、规划内煤电项目建设情况、规划衔接初步意见等,统筹研究甘肃省煤电规划建设规模事宜。 根据“国家明确规模、地方优选项目”的工作程序,在国家明确的总量规模内,由地方开展具体项目优选,推进项目核准、建设。甘肃省提出,将根据电力供需平衡情况,综合煤源、水源、环保指标、交通运输、系统接入条件、企业建设意愿及资金实力等因素,同步做好新增项目的论证遴选工作。我们支持甘肃省按照工作程序,在规模内统筹研究考虑相关项目。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