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629号建议的答复-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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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62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5-00020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5-06-18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62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上大压小”建设新一代煤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煤电作为我国最基础的电源类型,长期以来在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保障方面发挥了“顶梁柱”和“压舱石”的作用,未来也将长期存在并发挥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实施、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深入推进,煤电面临新的发展形势。您在建议中分析了贵州省作为煤炭资源大省,目前仍然存在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占比大、临期机组多、支撑效果差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即针对贵州省30万千瓦级及以下煤电机组给予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通过“等容量替代”“退城进郊”“原址新建”等方式实现煤电“上大压小”,建设新一代煤电,提升效率、降低能耗。对此,我们高度关注,积极支持。

  一、关于煤电淘汰落后产能

  我们积极持续开展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通过《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 促进煤电行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发改能源〔2019〕431号)等煤电产业政策,鼓励依法依规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尤其是不符合能耗和环保要求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我们组织地方逐年报送淘汰落后工作计划,研究下达目标任务,持续跟踪指导地方做好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动煤电行业向更加清洁、高效、低碳的方向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持续开展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结合“退城进郊”等工作针对性优化煤电淘汰落后标准要求,积极促进落后产能淘汰关停,推动实施煤电行业结构优化。

  二、关于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工作

  2025年3月,我们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发改能源〔2025〕363号),在总结“三改联动”实施成效基础上,针对现役机组改造、新建机组、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等不同机组类型,围绕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节、智能运行四个方面明确改造建设技术指标要求,特别是在煤耗控制方面,明确了供电煤耗和低负荷煤耗上升幅度指标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各地区编制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工作计划,通过推动现役机组升级改造、开展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等方式促进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