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75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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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75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5-000244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5-06-25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75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采取措施整治储能行业“内卷式”恶性竞争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现答复如下。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我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作为支撑新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是促进大规模新能源开发消纳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各行业低碳用能的重要手段。截至2025年4月底,我国已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8200万千瓦,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也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投资就业,成为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

  一、关于完善标准体系

  国家能源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持续完善新型储能政策体系,加快关键标准制修订。

  一是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明确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技术标准的重点任务。二是联合国家标准委印发《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了覆盖基础通用、规划设计、设备试验、施工验收、并网运行、检修监测、运行维护、安全应急等8个方面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布局规划。三是加快新型储能电站标准制修订。配合国家标准委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等50余项国家标准,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等50余项行业标准,《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试验规程》等30余项标准正在抓紧编制,在能源行业标准立项指南中将新型储能列为重点方向予以支持。国际标准方面,推动ISO机械储能标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积极参与、有效推进IEC相关标准制定工作,在相关标准化工作中话语权明显增强。

  二、关于促进国际合作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单位积极推动新型储能领域国际合作,助力优质国产设备“走出去”。商务部坚持“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实施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无纸化管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制发应用对外投资证书电子证照。建立“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累计访问量已达3.9亿次,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覆盖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下载超220万次。

  三、关于推动技术创新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促进新型储能技术产业进步。

  一是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工作,以促进新型储能多元技术路线和多种应用场景发展为目标遴选了一批新型储能试点项目,涵盖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有力促进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二是连续四年组织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选,新型储能领域已有3批次共20余项装备入选,推动了国产化重大装备的研发应用。

  四、关于强化政策保障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持续完善促进新型储能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新型储能发展政策“四梁八柱”。

  一是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新型储能发展方向和任务,成为新型储能行业纲领性文件。二是引导新型储能科学规划。制定并发布行业标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引导新能源基地科学合理配置新型储能,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开展“十五五”新型储能实施方案研究编制,科学测算新型储能发展规模,筑牢行业管理基础。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会同有关单位持续完善新型储能发展政策体系,加大力度促进新型储能科技创新,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