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48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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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48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5-00024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5-06-25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48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储能行业健康有序安全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现答复如下。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我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作为支撑新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是促进大规模新能源开发消纳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各行业低碳用能的重要手段。截至2025年4月底,我国已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8200万千瓦,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也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投资就业,成为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

  一、关于健全标准体系

  国家能源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持续完善新型储能政策体系,加快关键标准制修订。

  一是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明确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技术标准的重点任务。二是联合国家标准委印发《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了覆盖基础通用、规划设计、设备试验、施工验收、并网运行、检修监测、运行维护、安全应急等8个方面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布局规划。三是加快新型储能电站标准制修订。配合国家标准委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等50余项国家标准,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等50余项行业标准,《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试验规程》等30余项标准正在抓紧编制,在能源行业标准立项指南中将新型储能列为重点方向予以支持。国际标准方面,推动ISO机械储能标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积极参与、有效推进IEC相关标准制定工作,在相关标准化工作中话语权明显增强。

  二、关于强化安全管理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积极开展新型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不断提升新型储能电站安全运行水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从提升电池系统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安全条件和设施论证评价、完善相关标准规范、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督促各地构建本地区电化学储能安全监管体系,将确保安全作为发展电化学储能的重要前提,融入到电化学储能发展各个环节。同时,我们不断推动完善包括安全标准在内的电化学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特别是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基础性的技术标准,从源头确保项目建设的科学和安全。

 三、关于促进调度运用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引导新型储能科学合理发展,不断提高新型储能调用水平。

  一是引导新型储能科学调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提出新型储能并网和调用的具体要求,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推动新型储能调用机制完善。二是促进科学配置新型储能。制定发布行业标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坚持“按需配置”,引导新能源基地科学测算新型储能配置需求,更好发挥新型储能调节作用。三是推动行业科学合理评价新型储能调用情况。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新型储能调用评价指标研究工作,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形成新型储能调用评价指标体系。

 四、关于支持科技创新

  国家能源局多措并举,会同有关单位持续推动新型储能科技创新工作,努力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

  一是开展新型储能试点工作。以国家能源局公告形式发布新型储能试点项目,涵盖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有力促进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二是支持新型储能首台(套)技术装备。已组织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装备评选,截至目前,共有20余项新型储能装备入选,推动了国产化重大装备的研发应用。三是建设新型储能研发创新平台。围绕新型储能技术攻关需求,设立国家能源液流储能电池技术重点实验室、国家能源大规模物理储能技术研发中心等2个研发创新平台,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四是加大重点专项支持力度。依托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开展新型储能关键技术攻关。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会同有关单位持续完善新型储能发展政策体系,加大力度支持新型储能科技创新和标准制修订,不断加强新型储能行业管理,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