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引》(国能发煤炭〔2025〕75号,以下简称《指引》)。为做好《指引》的贯彻实施,记者专访了国家能源局煤炭司有关负责同志。
问:请问《指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是推进煤矿项目建设、确定煤炭开发布局的指导性文件。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强矿区规划管理制度设计,修订发布了《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29号令,以下简称“29号令”),进一步规范了煤炭规划开发管理,强化了能源安全保障和生态环保要求,有效促进了资源科学合理开发。29号令明确,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制修订矿区规划标准规范,进一步细化相关具体条款规定。同时,考虑到当前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正持续深入推进,对“双碳”目标下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通过制定相关技术指引进一步强化矿区规划管理,提升煤炭调控管理的精准性、有效性。此外,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工作中也有一些创新实践经验需要固化完善,亟需发布相关技术指引更好指导规划编制单位高质量编制矿区总体规划。
问:《指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指引》对照29号令关于矿区规划编制的条款要求,细化拓展了框架内容和具体情形,突出规划指导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全文共分总则、矿区概况、开发必要性、矿区范围及井田划分、开发方案等十五章、四十九条,主要包括:
(一)关于强化规划指导性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提出规划编制应程序严肃规范、数据真实准确、论证科学合理的总体要求。二是明确规划应全面梳理编制背景和依据,衔接国家综合能源规划及煤炭发展规划、区域能源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并作出说明。三是要求规划编制应立足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论述矿区开发必要性,并对产品市场需求等进行分析。
(二)关于突出规划科学性方面。一是明确规划应深入论证矿区范围划定,将赋存范围最广的煤层露头线、煤层埋藏等深线、“三区三线”等作为确定的重要考量。二是突出井田划分的合理性,要坚持集约化规模化原则,以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地面建(构)筑物、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等作为划分依据,综合比选后确定最优方案。三是科学论证矿井开发方案及建设规模,要坚持技术经济合理原则,统筹考虑资源储量、技术条件、安全生产等因素,分析论证煤层最大生产能力,合理确定规划煤矿的建设规模。四是进一步细化产能储备可行性分析,明确规划要论证矿区内煤矿建设储备产能的可行性,并提出产能储备建议。
(三)关于规划编制规范性方面。一是明确国家、省级不同层级和总体规划、资源整合区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编制的适用条件。二是重点核实矿区内煤矿合规性情况,要求规划编制应梳理矿区开发历史及煤矿关闭退出情况,将生产和在建煤矿在各阶段的合规手续作为规划文本的附件。三是细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要求,强调规划要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采纳情况进行说明。
此外,《指引》对煤炭洗选加工方案、矿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外部建设条件、矿区总平面布置及辅助设施、安全生产、劳动定员和建设总投资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完善,进一步落实了29号令的各项要求。
问:下一步如何抓好《指引》的落实?
答:《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能源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和宣贯解读,推动《指引》落实落地,持续强化对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的窗口指导,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各省级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部门和有关工程咨询单位要充分认识《指引》发布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做深做实规划内容,严格履行编制程序,确保规划数据准确、论证科学、内容全面,进一步提高矿区总体规划编制质量和水平,有力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提供可靠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