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282号(工交邮电类489号)提案答复的函-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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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282号(工交邮电类489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25-000340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5-12-18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282号(工交邮电类489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电网,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已构建起全范围覆盖、全周期闭环、全过程透明、全环节高效的绿证制度体系,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不断深入,绿证走出去取得丰硕成果。您提出的完善绿证核发和交易机制、拓展绿证消费场景、加强绿证消费激励、推动绿证走出去等建议,对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正在工作中积极推动落实。

  一、关于完善绿证核发交易机制

  2024年8月,我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国能发新能规〔2024〕67号),明确国家能源局按月统一核发绿证,稳步提升核发效率;增加了绿证核销机制,今年4月,绿证核销功能已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正式上线,企业可以通过核销信息表准确展示具体场景和数据。绿证已经对绿色电力生产、交易、使用、核销全环节信息存证,实现了对绿色电力全生命周期可信溯源。2025年3月,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称发改能源〔2025〕262号文),明确健全绿证市场价格机制,加强绿证价格监测;优化绿证交易机制,支持代理机构参与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和交易;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鼓励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购买协议,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就近聚合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完善绿证绿电交易机制,探索多年期绿电协议(PPA)签约机制,着力推动优先以绿色电力交易落实省间发电计划,有效扩大省间绿电供给,满足用户绿电购买需求。

  二、关于拓展绿证消费场景

  国家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消费促进机制。今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国家通过实施绿证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落实能源法要求,发改能源〔2025〕262号文明确建立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要求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2025年7月,我局牵头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电解铝行业基础上,新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同时,我局积极推动完善绿证与碳核算和碳市场管理衔接机制。2024年10月,我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提出在重点行业企业间接碳排放核算中,研究企业使用非化石能源电力相关碳排放计算方法,强化绿证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体系中的应用。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培育绿证市场,进一步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的监测、考核,压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对更多重点用能行业提出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要求,持续提升全社会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

  三、关于出台绿证消费激励政策

  发改能源〔2025〕262号文提出,将绿证电力消费要求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产品政策。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等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更好促进绿证绿电消费。同时,关于年度绿证购买量达标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事宜,考虑到当前绿证市场正处于培育阶段,叠加税收减免可能导致价格信号扭曲,不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营商环境,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研究。

  四、关于加强绿证宣传推广、推动绿证国际互认

  我们不断加大绿证政策宣传力度,为用能企业和个人更好了解和使用绿证提供便利服务。2025年3月,我局召开《加快培育绿证市场 构建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专题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了绿证的重大意义和发展成绩,发布了《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和《绿证百问百答》。2025年5月起,分别在广东深圳和上海组织开展了“中国绿证:畅行中国 走向世界”之“绿证走进粤港澳大湾区”和“绿证走进长三角”宣传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同时,我们积极推动绿证国际互认,绿证已经成为国际能源多双边合作的重点议题。2024年11月,我局组团赴丹麦和欧盟总部开展了绿证专题调研,各方认可中欧绿证的设计理念高度一致、制度规则基本相似,具备加快互认的基础条件,今年1月我局与丹麦能源署联合召开发布会发布了成果报告。2025年5月,国际绿色电力消费倡议组织(RE100)明确无条件认可中国绿证,标志着中国绿证的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的进一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中国绿证消费需求,有效增强出口绿色竞争力,更好支持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绿色贸易。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各类机构和组织加强绿证标准制定、认证对接、核算应用等交流合作,持续加大中国绿证宣介力度,加快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走向国际,不断提升中国绿证的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