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196号(资源环境类199号)提案答复的函 |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5-000361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 制发日期: | 2025-12-19 |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196号(资源环境类199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生态保护区内牧户基本用电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就尽快建立新能源供电系统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农村电网是重要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对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受地理位置、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影响,偏远农牧区特别是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农牧户供电保障还存在短板,我们总体赞同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新能源供电系统的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2023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有关规划,将提升公用电网未覆盖地区供电保障能力作为重点任务之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3〕920号),要求加快解决西部地区115个公用电网未覆盖乡镇、逐步解决其他公用电网未覆盖村寨的电力保底供应矛盾,在合理供电范围内有序推动公用电网延伸覆盖,因地制宜通过合理配置分布式光伏和风电、储能、柴油发电机等建设改造可再生能源局域网。 二是强化资金支持。2023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对公用电网未覆盖地区或电网末端建设的可再生能源局域网项目,根据项目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总投资50%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累计安排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95亿元,重点支持包括偏远农牧区在内的农村电网薄弱地区补短板,提升供电保障能力。 三是指导项目实施。督促指导内蒙古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为禁牧休牧区、禁止开发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等公用电网未覆盖区域农牧户建设改造新能源供电系统,解决基本生活生产用电问题。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10505户偏远农牧户新能源供电系统建设改造工作。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大力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指导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有序推进公用电网延伸覆盖,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可再生能源局域网,提升偏远农牧区供电保障能力,努力实现边远农牧区从“用上电”向“用好电”转变。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