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421号(工交邮电类354号)提案的答复摘要-新华网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421号(工交邮电类354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5-000358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5-12-19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421号(工交邮电类354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生物质能源行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生物质能以农林剩余物、畜禽粪污、生活垃圾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电力、热力、燃气、液体燃料等多种能源产品,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品种。统筹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既能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也能有效处理各类城乡废弃物,还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对于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赞成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生物质能源行业发展的建议。

  一、关于明确生物质能源战略地位

  我国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生物质能行业发展。一是建立完善法律框架。2006年,我国颁布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提出国家将包括生物质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并围绕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推广与应用、价格管理与费用补偿、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建立了法律框架,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持政策。2025年起正式施行的能源法提出“鼓励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天然气”,为推动生物质能行业发展进一步奠定坚实法律基础。二是明确生物质能行业定位和发展方向。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合理利用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等,推动生物质能行业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贡献。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围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生物天然气、生物质液体燃料等,提出了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的工作思路,为推动生物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方向。三是多方合力支持行业发展。近年来,国家有关部委从可再生能源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技术研发、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推动生物质能行业发展,指导各地优化生物质能项目开发布局,鼓励地方结合自身条件对生物质能项目予以支持。截至2024年底,我国生物质发电并网装机规模达到4599万千瓦,提前完成可再生能源规划发展目标,生物质能清洁供暖、生物天然气、生物质液体燃料等非电利用初具规模,呈现出多元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关于推动生物质能源技术创新与产业化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相关工作,围绕生物质能源技术方向,布局设立了国家能源生物燃料研发中心、国家能源生物液体燃料研发中心、国家能源生物炼制研发中心等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通过创新平台建设管理,有力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快生物质能源技术产业化进程。

  三、优化生物质发电行业政策

  生物质发电是目前我国生物质能的主要利用方式,国家有关部委积极支持生物质发电行业转型升级。一是完善绿证、绿电支持政策。2023年,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将生物质发电项目纳入核发范围,通过市场兑现项目绿色环境价值。二是支持生物质发电参与“绿电直连”。2025年5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生物质发电纳入绿电直连模式适用范围,并明确绿电直连模式的定义形态、建设要求、运行管理和权利义务,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促进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和生物质发电行业转型发展。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支持政策,指导地方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生物质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