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宜兴上库坝等4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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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宜兴上库坝等4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26-000038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6-03-05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宜兴上库坝等4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函安全〔2026〕9号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报来《关于宜兴上库坝等4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检查意见的请示》(坝监专委〔2026〕1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四川锅浪跷、冬瓜山水电站大坝首次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甲级;同意江苏宜兴抽水蓄能电站上库坝、下库坝,福建金造桥、洪口,湖北陡岭子、松树岭,湖南株溪口,广西长洲、京南、昭平,重庆江口,四川城东、冶勒、姚河坝、卡基娃、立洲、上通坝、俄公堡、磨子、吉牛,西藏直孔,贵州三板溪、白市、大花水、格里桥、鱼塘,云南阿墨江三江口、泗南江、那兰、南沙、庙林、西洱河一级、西洱河二级、西洱河三级、西洱河四级,陕西喜河,甘肃天王沟、铁城、柴家峡,新疆托海、达克曲克水电站大坝换证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甲级。

  二、请你中心督促有关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大坝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大坝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着力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和专业人员配备,保证队伍稳定,强化从业人员专业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人员专业素养与技术能力,扎实抓好大坝安全检查及监测工作,加强内部考核,持续提升大坝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

  三、请你中心督促有关电力企业规范大坝管理与操作流程,切实加强大坝防汛工作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大坝安全维护及现场作业安全管控,提质升级大坝安全档案规范化管理,做好现场监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充分发挥在线监控系统效能,稳步提升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化程度。

  四、请你中心督促指导有关电力企业针对注册检查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深刻举一反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等,确保问题按期高质量整改到位,推动监管要求与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