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电力合作项目信息统计工作的公告 |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6-000053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 制发日期: | 2026-04-28 | ||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电力合作项目信息统计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上的重要倡议,落实“未来5年同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一道实施新增‘千万千瓦光伏’和‘千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双千’项目)”指示要求,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国家能源合作提质增效,现组织对相关项目开展填报统计,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中国—上合组织能源合作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填报范围及内容 (一)填报范围 填报范围为各中资企业单独或联合境外合作主体,在上合组织国家(指除中国外的上合组织所有国家,包括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实施的,于2025年9月至2030年12月期间开工或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以及配套建设的支撑性项目(储能、电网等)。项目类型包括投资开发类、承包建设类及设备供货类项目。 (二)填报内容 填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投资开发类/承包建设类/设备供货类)、项目状态(跟踪/在建/投产)、项目地点、项目规模、开工日期、投产日期等信息。 二、填报主体 各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是项目信息的填报主体。原则上,各集团所属单位项目应由集团总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出。 三、填报方式 为规范填报流程、提升填报效率及项目信息质量、实现电力项目库的动态更新,所有项目信息均需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s://sco.renewable.org.cn/)进行填报。 信息平台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信息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依法依规保护项目信息。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中心负责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技术支持和动态维护,对电力项目库进行跟踪管理。 四、填报要求 (一)开展中国—上合组织电力合作项目策划、填报与统计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上合组织框架下能源领域务实合作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定期(每半年)做好项目信息填报、更新工作,并在项目有重大阶段性进展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二)各集团总部负责做好本集团项目信息填报工作,组织各所属企业依托信息平台填报项目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五、填报时间 为有序推进“双千”项目建设工作,信息平台将长期开放并从项目信息库中筛选和分批发布“双千”项目和“双千”重点项目清单。定期填报时间为:每年1月20日和7月20日前分别填报上年底和本年度6月底的项目信息,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截至报送日的最新情况。首批“双千”项目清单拟结合今年上海合作组织元首峰会发布,填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2日,更新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 联系电话:中国—上合组织能源合作中心 010-51973553
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