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印发《核电厂退役准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6〕582号) |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6-000058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 制发日期: | 2026-04-23 |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核电厂退役准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能源规〔2026〕582号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强核电厂建设运行全寿期管理,规范做好核电厂退役准备工作,保障核电长远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了《核电厂退役准备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财 政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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