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近期我国西南部分地区持续干旱少雨,林内植被干燥易燃,叠加元宵节花灯集会、燃放烟花、焚香祈福等民俗用火相对集中,踏青旅游、春耕生产等野外用火激增等因素,一些地方接连发生森林火灾。目前全国各地陆续进入春防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应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充分认识当前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多发的严峻形势,层层压实火源管控责任,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聚焦突出问题治理和重大风险整治,突出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工作协同,落实落细各级责任,全力确保把各项山火防控工作落到实处,防范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电力设施故障情况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用电安全。 二、加强风险排查,全力消除隐患 各电力企业要及时排查可能受森林草原火灾影响的重要电力设施,评估可能受火灾影响的程度以及故障后对电力系统的影响程度,制定完善森林草原区域重要电力设施风险管控方案。要结合季节特点和节日习俗,突出重大活动、重要区域和高火险点位,严密排查电力线路周边树竹、临时设施等可能造成火源点的风险隐患,及时推动整改,严密排查电力设施本体缺陷隐患,严防输配电设施故障造成森林草原火灾。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要加强对电力企业的指导,积极协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治理影响电力设施运行的火灾隐患。 三、强化运维巡视,做好监测预警 各电力企业要充分应用卫星遥感、航空巡护、视频监控、地面巡查等各类山火监测手段,加强重点地区山火巡视监测,对重要电力设施实施特巡特护。在山火高发区、烧荒祭祀高峰、大风干燥天气等特殊时期重大活动时段,加大巡视频次和人员投入,必要时加强现场值守。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预警情况,加强重要电力设施山火监测。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要协调做好辖区山火监测与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将电网线路跨越地区山火情况通报相关电力企业,督促电力企业提前做好防控措施。 四、加强联防联控,迅速应急处置 各电力企业要积极主动对接地方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急、气象、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健全火情信息共享、火险联合会商机制,明确快速响应、联合处置流程,完善山火应急预案,强化应急联动和演练。遇有森林草原火灾导致停电情况,电力企业要及时评估灾害对电力安全影响,优化电网调度管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确保大电网安全和民生用电。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要协调推动当地政府、气象、交通、通信等部门为电力应急处置提供支持,将电力设施纳入灭火重点管理,加大力度优先扑救重点线路通道和重点区域山火,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有序。 五、加强宣传教育,重视信息报送 各电力企业要切实筑牢宣传教育“第一道防线”,融合多元宣传渠道,强化电力设施防山火警示案例教育,加强相关责任人和周边群众宣传教育,与地方政府一道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火情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灾损和抢修复电等信息,不得漏报瞒报。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要定时开展调度,全过程掌握电力设备设施、电力用户受灾及供电恢复情况,加强舆情监测,适时发布停电信息和应对处置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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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电力设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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