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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06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5-000218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5-07-04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0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源网荷储发展以促进绿色转型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绿电消纳新模式对促进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发展,支持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我们高度关注、积极支持。 一、关于制定精细化实施细则和灵活调整开发主体限制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关于报送“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2021年度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一体化”项目管理办法。多个省份结合本地区资源条件,出台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对开发主体、项目申请、纳规、核准、建设、并网等作出具体规定,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电力发展新形势,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研究优化开发主体管理相关要求,高质量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二、关于实施差异化输电线路收费策略 为支持源网荷储协同发展,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公平承担责任问题,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完善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就近消纳项目在公平承担责任的基础上更好发展。 三、关于明确存量新能源项目参与路径 我们支持各地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以先进技术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发展路径。对于存量新能源项目,鼓励通过与储能设施联合运行、协同调用,进一步提升利用效率。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规定,统筹推进存量和增量新能源项目参与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