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51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新华网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51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5-000228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5-06-27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51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绿电消纳比例加快推动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转型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绿电交易全国统筹机制

  (一)关于消除省间绿电交易壁垒。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明确提出打破省间壁垒,不得限制跨省新能源交易。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绿电市场化交易机制,促进绿电在更大范围内消纳。

  (二)关于“隔墙售电、绿电直供”模式。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明确绿电直连模式的定义形态、建设要求、运行管理和权利义务。我们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要求,通过绿电直连的方式就地就近消纳新能源,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

  二、关于实施绿电消纳精准财税激励

  跨省输电价格核定需统筹考虑输电通道建设工程投资、运行维护费用、输电损耗以及准许收益等因素。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完善跨省输电价格机制,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三、关于强化绿电消纳保障

  (一)关于加大储能建设力度。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发改能源〔2024〕1803号),提出在统筹安排各类调节资源建设规模基础上,结合系统供电保障和安全稳定运行需要,优化选择适宜的新型储能技术,高质量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发挥功效的新型储能电站。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积极推动新能源与新型储能联合运行,更好促进新能源消纳。

  (二)关于价格机制。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821号),提出绿色电力交易价格根据供需关系市场形成,绿色电力交易成交价格应在对标当地燃煤市场化均价基础上,进一步体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目前,包括信息通信局(站)在内的工商业用户电价已由市场经营主体自主竞争形成。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指导各地持续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引导发用两侧用户根据价格自主调整发用电行为,更好促进绿电消纳。

  (三)关于构建虚拟电厂。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在规范虚拟电厂定义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提出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提升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完善参与电力市场等机制、提高安全运行水平、推动技术创新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我们支持虚拟电厂聚合信息通信领域可控负荷等分散电力资源,充分参与电力系统调节,促进信息通信行业和能源电力行业协同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