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全国能源形势、迎峰度冬能源保供、新型储能发展、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经济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2025年多地清退大量售电主体,2026年各地电力交易方案在多个维度上加强了对售电公司的规范与约束。当前我国售电市场发展情况如何?下一步,对售电市场高质量发展有什么新考虑?
【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云波】谢谢您的提问,感谢您对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的关心。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售电侧改革以来,零售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售电公司功能作用持续发挥。售电公司是连接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载体,通俗地讲,成立售电公司,就像开设“电力商店”。这些“商店”从发电厂批量采购电力,再零售给中小工商业用户。因此,零售市场既是终端用户参与市场的“防火墙”和“便利店”,也是引导用户资源响应、提升负荷侧用电灵活性的核心环节。
当前,通过售电公司购买电能已经成为中小用户市场化购电的主要方式。截至2025年底,全国注册售电公司5288家,代理70余万家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零售交易电量占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六成。
关于“多地清退大量售电主体”,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售电公司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暂停其交易资格”,同时也规定“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启动强制退出程序”。因此,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需对售电公司是否持续满足注册条件开展动态管理。
2026年,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电力零售市场。一是制度“立新规”,完善制度规则体系。及时修订《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研究出台《电力零售市场基本规则》,规范售电公司权责义务,细化售电公司的合规自律运营要求。持续完善零售市场设计,加强批发零售市场衔接和零售市场信息披露,加快推进零售侧市场意识培育。二是运营“强新序”,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履约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强化零售市场运营监测。推动售电公司从“价差套利”向“服务增值”转型。三是管理“建新制”,强化协同监督管理,推动构建零售市场协同共治体系,共同营造零售市场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