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2026年二季度省电力安委办(扩大)会议---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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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2026年二季度省电力安委办(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6-04-29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下一阶段电力安全生产工作,4月24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二季度省电力安委办(扩大)会,江苏能源监管办分管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近期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电力安全面临的形势与风险,部署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升年行动,宣贯《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1号)要求,观看近期事故警示教育视频,部分设区市电力管理部门、电力企业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当前全省电力领域新、旧矛盾交织叠加,安全生产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单位必须清醒认识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与复杂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各单位要聚焦重点领域攻坚,精准施策应对各类风险挑战。一是要切实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抓实抓细迎峰度夏电力保供、电网安全风险防控及配电网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要高质量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任务,深入推进国家发改委41号令宣贯落实,强化行动重点工作闭环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电力违法行为。三是要提升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水平,扎实开展电力二次系统风险隐患治理、持续推进技术监督,强化涉网安全管理,加大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范力度。四是要抓好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深入开展“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升年”行动,压紧压实全员安全责任链条,紧盯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强化项目合规建设。五是要强化电力应急管理与防台防汛准备,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处突能力,做好“五一”假期值守应对工作。

省电力安委会办公室在宁成员单位、相关电力企业及电力质监机构在主会场参会,其他办公室成员单位及有关电力企业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