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35号建议的答复-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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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3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6-00008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6-06-26
 

关于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35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科技〔2026〕69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开发银行,现答复如下。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我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作为支撑新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是促进大规模新能源开发消纳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各行业低碳用能的重要手段,已成为能源电力行业的普遍共识。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我国已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1.4亿千瓦,为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提供有力支撑,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发展,促进人才培养、就业和投资,成为发展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之一。

  关于您提出的强化技术创新引领、完善市场价格机制、优化产业生态布局、助推产业全球化升级、强化风险防控支撑等建议,国家能源局表示赞同并会同相关单位针对性开展工作,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一、关于强化技术创新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促进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和人才培养工作。

  一是依托“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开展新型储能关键技术攻关;持续组织实施新型储能领域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聚焦各类创新技术方向,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龙头企业联合行业优势力量突破关键技术难题。二是联合国家标准委印发《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了覆盖基础通用、规划设计、设备试验、施工验收、并网运行、检修监测、运行维护、安全应急等8个方面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布局规划。三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国家锂电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加强分布式储能、集中式储能领域锂电池产品标准布局指引。

  二、关于完善市场机制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各类电力资源的电能量、调节、环境、容量等多维价值全面由市场反映,促进新型储能调节作用发挥。

  一是出台《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促进新型储能成本合理疏导。二是出台《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市场注册,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公平参与电能量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三是加快完善有利于新型储能发展的电力市场机制,2025年底实现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基本全覆盖,引导形成有利于新型储能健康发展的合理峰谷价差;推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探索建立爬坡等新品种,更好发挥新型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灵活调节作用。四是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深化电价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电力市场,推动新能源和新型储能入市交易,为新型储能发展创造条件。

 三、关于优化产业生态布局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持续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布局优化,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构建包括废旧电池等在内的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的综合治理体系。二是组织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培育建设深圳市先进电池材料集群、南京市新型电力(智能电网)装备集群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三是会同相关部门从产能预警调控、规范价格竞争等方面针对动力和储能电池等重点行业开展综合治理。

  四、关于加强国际合作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单位积极推动新型储能领域国际合作,助力优质国产设备“走出去”。

  一是指导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原则,合理确定保险费率、融资利率水平,满足海外布局企业保险及融资需求,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二是稳妥做好新能源和储能产业境外投资布局有关工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按商业原则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利用当地市场优势和研发资源探讨产业合作,稳步拓展企业可持续发展空间,在国际竞争合作中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五、关于强化风险防控支撑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单位持续推动出台新型储能相关保险产品,完善新型储能产业风险防控支撑体系。推动我国保险行业加强与储能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对接沟通,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目前,部分保险公司已探索研究推出数十款覆盖储能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专属保险产品。如部分大型保险公司推出“储能安心保”综合方案,险种包括企业的财产损失保险、产品责任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质量与效能保证保险等。部分具有电网股东背景的保险公司深耕储能赛道,推出了“储能保”产品,险种包括企业财产一切保险、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第三方责任保险、建筑安全工程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会同有关单位强化技术创新引领、完善市场价格机制、优化产业生态布局、助推产业全球化升级、强化风险防控支撑,积极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