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676号建议的答复-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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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67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6-000090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6-06-26
 

关于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676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科技〔2026〕105号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中长时储能的规划引领和政策保障更好地支撑电力保供和能源转型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我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作为支撑新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是促进大规模新能源开发消纳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各行业低碳用能的重要手段,已成为能源电力行业的普遍共识。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我国已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1.4亿千瓦,为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提供有力支撑,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发展,促进人才培养、就业和投资,成为发展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之一。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顶层设计、加强价格补贴、加强创新培育等建议,国家能源局表示赞同并会同相关单位针对性开展工作,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

  国家能源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持续完善促进长时储能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新型储能发展政策“四梁八柱”。

  一是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作为新型储能行业纲领性文件,针对长时储能技术路线部署发展任务。二是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促进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探索多技术混合式新型储能、长时储能等应用。三是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发展多元化新型储能本体技术,面向中短时、长时电能存储等多时间尺度、多应用场景需求,适度超前布局氢储能等超长时储能技术。

  二、关于探索价格机制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各类电力资源的电能量、调节、环境、容量等多维价值全面由市场反映,促进新型储能调节作用发挥。

  一是出台《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中长时储能相对短时储能可获得更高的容量电费收益,有利于长时储能发展。二是加快完善有利于新型储能发展的电力市场机制,2025年底实现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基本全覆盖,引导形成有利于新型储能健康发展的合理峰谷价差;推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探索建立爬坡等新品种,更好发挥新型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灵活调节作用。三是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深化电价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电力市场机制,推动新型储能入市交易,为新型储能发展创造条件。

  三、关于加强创新培育

  国家能源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促进长时储能技术突破和落地应用。

  一是依托“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开展长时储能关键技术攻关;持续组织实施新型储能领域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聚焦各类长时储能创新技术方向,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龙头企业联合行业优势力量突破关键技术难题。二是2024年初,国家能源局以公告形式发布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并持续跟踪,试点项目涵盖包括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储能、二氧化碳储能、液态空气储能、重力储能等多种长时储能技术路线,推动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突破,有力促进了新型储能技术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考虑您们的建议,会同有关单位持续完善长时储能发展政策体系,推动长时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加快长时储能技术突破与转化应用,促进长时储能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