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24号建议的答复-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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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2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6-00009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6-06-30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24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安全〔2026〕138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分布式光伏涉网安全能力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是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您在建议中分析了光伏逆变器涉网性能不足带来的潜在风险,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一是加强顶层指导,因地制宜制定分布式光伏涉网性能提升方案,规范有序开展存量逆变器改造、增量逆变器管控等工作。二是提速存量逆变器清理,通过软件升级、鼓励设备更新等方式提升涉网性能。三是严把增量逆变器关口,细化分布式光伏涉网安全管理要求,抓好入网管控。您提出的建议对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安全发展、构建高水平安全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包括分布式光伏在内的新能源涉网安全管理工作,2023年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安全发展作出系统部署。其中,涉网安全管理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各类电源及储能设施涉网性能管理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印发《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4〕79号),一是明确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总体要求,压实各方涉网安全管理责任,并考虑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点多面广、数量庞大的特点,要求统筹考虑系统安全需要、技术经济性及并网主体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科学界定辖区内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范围;二是明确存量新能源涉网安全管理要求,提出对于已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但暂不满足涉网管理要求的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会同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并稳妥推进;三是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全过程涉网安全管理,把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要求贯穿在设计、建设、调度、运行、科研及标准制定等全过程各环节,从严格把关涉网安全性能、并网接入、并网运行等方面明确涉网安全管理要求;四是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要求定期组织对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并网主体开展监督检查。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持续加强涉网安全管理,完善涉网安全技术标准,强化涉网安全技术监督,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以及存量和增量,推动各类并网主体涉网安全性能达标,促进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安全接入、稳定运行,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