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剑波:中方始终秉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理念 深度参与APEC能源领域务实合作---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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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剑波:中方始终秉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理念 深度参与APEC能源领域务实合作
发布时间:2026-09-11 来源:国家能源局

9月1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2026年APEC能源部长会议新闻发布会,介绍会议有关情况并发布会议成果。

  【《中国日报》记者】2014年中国曾担任APEC东道主,时隔十二年中国继续承担APEC相关会议。想请问,过去十二年来,中国在APEC框架下为各经济体能源领域发展与务实合作作出了哪些主要贡献?谢谢。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汪剑波】从2014年在北京举办APEC能源部长会到今年再度回到北京,这12年里,亚太能源格局发生深刻变化,能源安全、绿色转型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现实挑战也更加凸显。中方始终秉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理念,深度参与APEC能源领域务实合作,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助力区域能源可持续发展。下面我介绍三方面的想法:

  第一,在多边机制建设方面,我们持续向APEC能源工作组贡献公共产品。2014年—2026年,中方累计负责57项APEC能源领域基金项目,项目数量居各经济体首位,这其中既有APEC资助项目,也有自主筹措资金开展项目,围绕可再生能源、电网韧性、低碳城镇、能源数据治理等议题形成一批研究报告、政策工具与实操指南。十二年前,我们设立了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搭建起政策研讨、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的常设平台;2020年我们推动APEC能源工作组通过《APEC加强能源可及倡议》,为亚太各经济体尤其是发展中经济体提升能源覆盖水平、改善能源服务供给而努力,持续助力区域能源普惠发展。

  第二,在务实经贸与项目合作层面,中方企业深度参与了亚太能源产业链建设。油气领域,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加拿大跨山原油管道这些重大项目,拓宽了区域能源供应渠道;电力领域,中国与东盟建成16条跨国互联输电线路,跨境绿电互济规模不断扩大,南方电网秘鲁配电项目、中广核马来西亚电站等项目相继落地投运,既让当地供电更加稳定可靠,还帮助合作经济体培养起一批本土技术人才;新能源领域,我们把风光、储能、漂浮式海上风电等经过实践检验的工程经验分享给亚太伙伴,比亚迪、中国电建等企业的技术方案,已经在智利、印尼等地实现大规模化落地。

  第三,在能力建设与经验互鉴方面。面向APEC各经济体,我们积极分享清洁煤技术、农光互补、能源应急等一批可复制的实践模式,大力推动APEC可再生能源发展、能效提升两大集体量化目标落地,让区域内的清洁能源不仅用得上,还能用得好,带动能源强度稳步下降、可再生能源占比持续抬升。

  十二年来的实践充分说明,亚太能源合作离不开各方协同应对。今年中国作为APEC东道主,国家能源局将继续用好能源工作组这一重要平台,以本次部长会达成的共识成果为新起点,同各经济体一道,共同建设普惠、创新、协同的亚太能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