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2026.8.10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中,要求超危方案组织召开专家审查论证会,需“施工单位本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会。请问施工单位本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能否授权专业人员代其参加专家审查论证会?
答复时间:2026.8.20
安全司答复: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第12.4.7款中对于应参加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会的人员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施工单位本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必须参会人员,不得授权其他人员代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