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3556号(工交邮电类501号)提案答复的函-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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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3556号(工交邮电类501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26-00016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6-08-26
 

关于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3556号(工交邮电类501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新能[2026]125号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新能源高水平消纳,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新能源消纳相关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努力推动新能源健康高质量发展。您的意见建议对于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完善新能源跨省跨区消纳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统筹新能源开发和消纳,近年来开展了大量工作。统筹协调新能源大基地电价和消纳机制方面,202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创新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价格机制,建立完善跨省跨区新能源送电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鼓励新能源外送基地各类电源整体形成送电价格,提升跨省跨区通道输电价格机制灵活性。推动完善跨省跨区辅助服务、容量补偿等市场化机制方面,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明确跨省跨区交易双方公平承担和获得送受两端辅助服务费用。202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202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提升跨省区交易配置资源能力,完善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市场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省间输电权交易机制,扩大跨省区交易规模和多通道集中优化空间,推动跨省区交易与省内交易“一次报价、联合交易”。推进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方面,202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有序推进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坚持全国“一盘棋”,以需求为导向,科学优化全国电力流向,服务“沙戈荒”、水风光等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外送消纳。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等文件相关要求,加强对省间、电网间交易的协调指导,促进基地绿电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高效消纳,更好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二、关于加大新能源消费激励约束力度

  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积极引导全社会优先使用和主动消费可再生能源,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202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确立了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完善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建立了考核奖惩和监测监管机制。二是完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办法。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指导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支撑电力消费间接碳排放核算,促进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碳排放核算等不同政策机制有效衔接,202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提出了省级、地市级、电力用户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方法。三是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部积极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激励行业、企业更广泛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一方面构建基础制度框架,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另一方面明确市场优先支持领域,制定发布了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等18项方法学;同时,设立基础设施和机构,组织建设完成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并上线运行,批准8家审定与核查机构,完成多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核查员注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涵盖审定与核查、注册登记、交易等全链条流程基本构建完成。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好《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将坚持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作为激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减排行动的重要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通过市场获得减排收益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市场支持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三、关于积极拓宽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非电利用发展的政策、市场、标准及认证体系建设。一是2025年10月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氢基能源)综合产业基地,探索推动建立绿色氢氨醇等非电能源载体的认证机制,逐步完善绿色评价标准、认证规则和标识制度。二是202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以电为核心、非电为突破,坚持集成融合、多元协同、高效有序,积极推进风光供热供暖,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多元高效利用,科学布局发展绿色氢氨醇,加快推进地热能供暖(制冷),着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实现突破。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相关要求,实现非电利用新突破,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开辟新空间。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