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860号建议的答复-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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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86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6-000168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6-06-30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860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6]166号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产业政策支持新能源与重点产业耦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规模越来越大、电量占比越来越高,系统消纳压力持续加大,迫切需要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实现集成融合发展。为此,2025年10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25〕93号),推动新能源与产业协同优化升级,拓宽新能源与产业耦合发展新空间,培育形成新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国家能源局积极支持您提出的优化产业政策支持新能源与重点产业耦合发展的建议。

  一、关于有序推进新能源与重点产业耦合发展

  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允许新能源企业自建线路直接向用户供电。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明确了绿电直连等就近消纳边界、保供责任、经济责任和价格政策。202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进一步完善绿电直连模式。目前,云南、青海等24个省(区、市)已印发或编制了绿电直连配套政策,全国已有99个绿电直连项目完成审批。近期,国家能源局正在对各类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并研究下一步工作。对于开展试点验证的建议,国家能源局将结合评估情况认真研究。

  二、关于专项支持打通消纳“最后一公里”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积极支持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绿电直连项目建设。一是积极做好并网服务,在能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与项目业主的沟通,提供优质高效的并网服务。二是加强电网调度运行,支持绿电直连项目按电压等级和容量纳入相应层级调度,强化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创新调控技术,保障绿电直连项目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做好市场交易服务,不断深化研究,支撑健全完善交易规则,提升新型主体参与市场交易的技术支持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关于允许存量新能源向新型消纳模式转变

  按照发改能源〔2025〕650号、688号文要求,除新增新能源项目外,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您提出的建议对提高存量新能源发电利用效率有积极作用,国家能源局将认真进行评估调研。同时,积极支持各类开发利用模式的新能源项目开展消纳利用和经济性评估,为新能源发展政策制定、规划建设等提供参考。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