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澳大利亚启动了以重建监管体系为核心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其改革思路和监管经验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一、电力工业现状 澳大利亚国土面积769万平方公里,人口约2000万,2004年底发电总装机近4500万千瓦,其中火电85%,水电7.7%,其余为燃气和燃油电力等。输配电网线路有85万公里,为近900万个用户供电。预计未来15年,用电量将年均增长2.3%左右。澳大利亚现有电力员工约3万人,大部分从事配售电业务。 二、电力改革进程 澳大利亚是最早进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国家之一,目前已取得了显著成效。2005年国际能源署评估报告认为,澳大利亚通过电力市场化改革,拥有了世界上最自由且充满活力的电力工业。其电力市场化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电力工业结构性重组阶段。电力工业结构性的改革重组,为建立电力市场创造了基础性条件。 第二,构建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阶段。目前,全国电力市场中除昆士兰州外,各州用户都可以自主选择供电零售商,有的州30%的用户更换了供电零售商。政府的目标是电力零售业务全面实行市场化。 第三,重新建立电力监管体系阶段。在改革初期,澳大利亚并没有成立全国性电力监管机构。2005年7月,根据2004年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议定书,组建了全国性监管机构,即国家能源市场委员会和国家能源监管机构,标志着澳大利亚的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 三、电力市场建设 (一)电力市场采取了全电量竞争加差价合约的模式,在促进竞争效率的同时,有效地规避了市场风险。 (二)推动零售侧竞争市场建设,有效地促进了能源产业链的整体效率。各州零售市场建设大致都经历了四个步骤: 第一步,有选择地引入大用户进入市场购电; 第二步,大用户进入1—5年里,陆续引入其他零售商进入市场提供零售服务; 第三步,建立了零售竞争市场,以减少合同转换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 第四步,各类用户可以自由选择供电零售商,实现电力零售业务完全市场化。 (三)通过结构调整和机制设计,促进电力理性投资,保障能源的安全供应。 (四)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保障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如制定全国性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方案,以保证不同类型机组在电力市场上的公平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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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电力改革和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06-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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