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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液化技术
发布时间:2006-06-26 来源:国家能源局

2000年以来,随着低温深冷技术的成熟和发展,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针对煤层气的特点也相继研发了小型液化系统,综合开发和利用煤矿瓦斯。美国近两年已经研制成功液化气量在1000-10000加仑/天的天然气液化系统,并大力推广这项新技术。近来,个别美国和日本公司已经开始针对中国瓦斯矿难问题,极力向中国推销小型天然气液化设备。

4.2哈工大天然气液化工业系统实验研究平台

实验平台由哈工大低温与超导技术研究所(国家“985规划”建设中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设计和制造;日产20立方米和5立方米液化天然气的全尺寸工业实验平台,投资1000万元;2005年初已完成工业实验平台的工程设计,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06年8月底将完成煤层气液化技术实验中心的建设。

该系统包括天然气净化、液化、贮存三个部分,全部采用可移动的撬装式模块化结构,可在不同气源地重复安装使用;该系统移植了现代大科学工程中使用的远程全自动监控与测试技术;液化流程和工艺过程经大型计算机数值模拟,可针对具体气源条件进行快速优化设计。

4.3煤层气液化工业的政策法规研究

世界LNG工业史和近年国外小型LNG工业实践的经验说明,LNG工业的发展不能只靠科学技术的开发,LNG工业涉及国有资产、能源、环保、安全等问题,有其自身特殊的社会经济学特征。经济政策与科学技术的强耦合关系要求政府和社会的合作与支持。涉及的有关课题包括:

(1)研究煤层气液化技术的工业经济学课题;

(2)研究国家和地方的气源价格政策和气源租赁合同政策;

(3)研究煤层气工业的环保优惠政策和高科技企业退税政策;

(4)研究煤层气工业链的结构和探索上中下游的合作模式;

(5)研究煤层气工业投资与贷款政策;

(6)移植国外LNG相关标准,推动中国LNG工业法规的立法。

国际经验表明,由于煤层气项目前期投入较大,煤层气产业在起步阶段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扶持。中国煤层气产业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应该在融资、税收、价格、科研投入、资金引进等方面建立适当的优惠政策,吸引商业资金和民间资金进入煤层气工业领域。由于煤层气产业的公共社会性质,如保障能源供给,减少环境污染和降低采煤死亡率等等,政府应投入部分资金补贴或参股,以减少民间投资的风险。

国际经验还表明。没有良好的法制环境,煤层气产业很难得到长期快速稳定的发展。鉴于目前普遍存在对煤层气开发利用价值认识不足的情况,中国应考虑从法律角度硬性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煤矿必须合理开发利用煤层气,同时还要修改环保法规,强化对煤层气排放的限制。根据“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CDM)”框架,温室气体减排额可以进行买卖。中国应充分利用这一机制,向专门的国际基金出售温室气体减排量。这不仅解决煤矿安全问题,还可以降低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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