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2月1日电(记者吕福明)山东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确定了16条线路为电煤汽车运输快速通道,从12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对持有《山东电煤运输通行证》的电煤运输车辆,免收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通行费。 按照这一通知要求,为保障电煤汽车运输通道畅通,公安、交通执法人员对持有电煤运输通行证的车辆检查中,不超限超载以及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在普通公路上,对超限超载10%以下的车辆,不扣、不卸、不罚,直接放行;超载车辆已按规定实施卸载、分载的,驾驶人凭公安或交通部门的检查处罚票据全程通行,同一运次两部门不得交叉、重复进行超载处罚。 入冬以来,随着低温严寒天气增多,山东省社会用电和供暖用煤进入需求高峰,全省统调主力电厂日耗电煤量接近32万吨,日均同比增加2万吨左右,给煤电运输供应保障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山东省经信委经济运行局认为,电煤汽车运输“绿色通道”开通以后,将缓解当前山东省电煤供应紧张的局面,调动发电企业电煤调运的积极性,提高电煤公路运输效率,增加电煤库存量,确保全省冬季发电供热用煤需求和山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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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冬电煤运输车辆免收过路费
发布时间:201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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