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网站近日发布公告称,为督促各地做好节能工作,发改委对各地区前三季度单位GDP能耗情况进行了预测,确定了各地预警等级。 公告显示,内蒙古、海南、青海、宁夏、新疆等5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西、陕西、甘肃等11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二级;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上海、安徽、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4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三级。西藏缺乏统计数据,没有进行预测。 据了解,一级预警为节能形势十分严峻;二级预警为节能形势比较严峻;三级为节能形势基本顺利。 (戴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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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各地节能预警等级公布
发布时间:20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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