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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能源科技装备行业管理巡礼(二)

二、推进科技研发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一)启动并开展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工作。一是结合当前能源行业需求并适度考虑未来技术储备,按照以工程为龙头、企业为主体、国家适度补贴的原则,依托国家能源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组织开展了13个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科研项目的公开招投标、课题评审批复以及课题任务(合同)书签订工作,获得财政部资金补助。二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批示和局领导指示,组织中核、中广核及清华大学在总结和反馈3.11福岛核电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在运和在建核电站,研究并提出了11个科研项目,旨在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应对极端灾害叠加的能力。目前科研工作已全面启动并签署了任务合同书。三是为规范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验收等工作,编制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加强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切实起到行业引领和导向作用。

(二)进一步开展能源行业自主创新研发平台建设。一是依据《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管理办法》,结合2011年度中央预算内国债资金,组织行业内专家,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上报的项目进行了认定评审,择优选择并最终确定了主要涵盖清洁高效火电发电技术、水能高效利用、煤炭清洁利用技术、分布式能源技术、智能电网技术、先进太阳能风能非粮生物质能技术、能源装备制造技术等领域的第三批21家国家能源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进一步丰富了国家能源科技创新平台。二是组织已设立的国家能源研发中心,开展能源自主创新和科技交流活动。依托国家能源快堆研发中心开展我国试验快堆的科研和建设工作,于2011年实现临界和并网发电;依托国家能源风电并网研发中心开展风电并网标准技术研究和制定工作,在重要技术环节上解决了长期制约我国风电上网的难题;依托国家能源煤炭清洁低碳发电技术研发(实验)中心牵头组织国内煤炭转换、清洁发电和CCS等技术研发联盟,实现中美清洁能源洁净煤研发中心的技术对接,并联合启动和全面开展了相关研发和工程示范的双边技术领域合作;结合日本福岛核事故的发生,为全面提高我国在运和在建核电站安全运行水平以及应对超设计基准事故的能力,依托国家能源核电站寿命评价研发中心先后两次组织国内业界相关单位参加的国际技术交流,对我国了解和提高核电和安全运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托国家能源非粮生物质原料研发中心组织对广西年产20万吨木薯燃料乙醇示范工程技术后评价、河南天冠万吨级纤维素乙醇项目技术鉴定等,为生物质燃料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探索建立科技管理支撑机构。为进一步加强能源科技管理,提高核电科技管理的整体能力和水平,经多次研究和沟通,最终形成《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委托清华大学核研院开展核电科技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明确了依托清华大学核研院成立(国家能源)核电科技管理办公室,开展核电科技信息情报收集、涉核国家能源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管理、科技研发项目管理以及教学委托等工作。

(四)开展并完善能源行业科技成果奖励工作。一是为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在能源科技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开展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共收到申报项目655项,经形式审查、专业组评审、终审和公示,最终评选一等奖21项、二等奖81项、三等奖158项,并以国家能源局公告形式发布。二是为规范申报评审流程与加强管理,根据评选工作需要组织开发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网络申报评审平台。目前已初步完成申报系统程序编制,正在进行专业组测试工作。网络申报评审平台的建立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申报评审效率,为2011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