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依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5月10日下午,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本市居民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 据悉,听证会参加人就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23名听证会参加人,一致同意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多数参加人就电量标准划分提出了意见,认为居民月均用电量反映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天津作为北方经济中心的特大型城市,近几年发展很快。与天津城市定位相适应,应适当提高第一档电量水平。 据了解,听证会参加人也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一是加快合表用户“一户一表”改造,以便尽快试行阶梯电价。二是合理调整电价分类结构,适当提高目前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水平,促进公共部门节约用电。三是积极创造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条件,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四是经营者应进一步加强管理,减少损耗、降低成本,提高经营服务水平。五是加强新闻宣传,为试行阶梯电价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王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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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听证代表建议调整电价分类结构
发布时间:201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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