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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产能过剩 推动经济转型
发布时间:2014-04-30 来源:光明日报

    要注意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化解产能严重过剩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化解产能严重过剩要努力把政府的引导和市场的主导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的协同作用。一方面,要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意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切实体现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策协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以及必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形成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合力。

    化解产能严重过剩要处理好长期和短期的关系。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既需要短期有力、有效的措施,更需要借助长期性、根本性的制度改革。要通过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积极推进产业兼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等,努力控制增量、优化存量。另一方面,要通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素市场化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等,理顺诱发产能过剩的相关体制机制,逐渐消除产能严重过剩的制度性原因。

    化解产能严重过剩要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是一个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过程。对于有些地方、有些行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会带来阵痛、甚至会“伤筋动骨”。但从全局和长远来看,遏制产能严重过剩对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义重大。

    需要同时发挥好市场与政府的作用

    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真实、灵敏的价格信号是形成企业正确投资决策最有力的引导力量。要进一步尊重市场、敬畏市场,真正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努力校正当前失真的各项投资要素价格。一是要调整现在分类、分城乡的土地政策,使工业用地的价格能反映土地的市场价值;二是要大力推动各类资源型产品的价、税、财联动改革,适时调整电价、水价,正确反映资源的供求比价关系;三是要加快推进利率、汇率的市场化改革,形成灵活反映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的价格信号;四是要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标准,使之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使企业切实负担起应该承担的社会成本。

    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体制性产能过剩的根子在于各项政府改革尚未到位,管理方式陈旧。要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直接管理、干预的范围和程度,切实将企业的注意力从政府转向市场。要改善政府管理市场的方式,政府应更多地转向为市场定规则、定标准,做好市场监管和纠偏,而不是直接审批项目。要大力推动干部考核制度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扭转地方政府的GDP情结和经济增长导向,促进政府职能转型。短期而言,还要积极为过剩产能寻找出路,在国内用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的机遇,促进过剩产能的梯度、科学转移。同时也要看到,过剩产能对于我们是包袱,对于有的国家则是财富,因此要积极开拓亚、非、拉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主动输出部分产能。另外,将产能严重过剩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联系起来,淘汰一批落后产能、积极清理在建违规产能,大力支持相关企业的兼并重组。

    大力促进科技创新,真正使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的不竭动力。要通过政策引导将企业塑造成创新的第一主体,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要加快科技、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深度联合,加快科技成果向市场的转化,切实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要加快实施国家创新战略、科技兴国战略,努力将创新打造成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驱动力。

    大力鼓励创业、就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托住底线。必须看到,化解产能过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企业努力,政府也要创造条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解决好随之而来的职工收入下降、失业人员增加等问题,稳住经济结构调整的大局。长远而言,还应进一步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大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为经济增长提供“源头活水”,形成抑制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

    (张占斌 冯俏彬 作者单位: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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