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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规律综合治理 不断开创煤矿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发布时间:2006-06-26 来源:国家能源局

对一般火源的管理办法:严格各类人员的检身责任。下井的所有管理、检查、检测人员及操作人员,严禁穿戴化纤衣裤入井和携带可能产生火源的物品入井。检身责任落实到井口值班人员,由安检股进行监督、检查,违者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在爆破作业管理方面:落实瓦检员、放炮员、爆破班组长的职责。严格落实放炮作业的跟踪管理制度、三人连锁制度、放炮警戒制度、安全监督等制度。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相关执行,严禁违反规定实施爆破作业。

我矿多年来通过努力,对矿井瓦斯治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瓦斯危害严重的情况下获得了十年无通风、瓦斯事故的好成绩。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我矿将继续坚持治理瓦斯不动摇的决心,牢固树立“煤矿安全、瓦斯为天”的理念,紧紧围绕“防治重大通风、瓦斯、煤尘事故”这个中心,认真落实“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为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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