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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宝副主任在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7-12-29 来源:国家能源局

(二)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召开了4次领导小组会议,针对各个时期的瓦斯防治特点及突出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召开了2次全国现场会、1次电视电话会部署和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集中印发了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等一批重要文件。瓦斯办还组织召开了瓦斯防治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低浓度瓦斯利用技术研讨会、瓦斯治理和利用国际研讨会、举办培训班和汇编政策等,分析形势,探讨途径,提高认识,推进工作。今年4月份以来,各成员单位集中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发展改革委出台了煤层气上网发电和民用价格的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和煤层气抽采税收政策;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出台了煤矿瓦斯先抽后采的指导意见;环保总局组织制定了煤矿瓦斯排放标准;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煤层气开采对外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科技部加快推进了“煤矿瓦斯、火灾与顶板重大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实施。大家一致认为,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前所未有,必将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三)各产煤省(区、市)积极贯彻落实煤矿瓦斯防治有关要求。各产煤省(区、市)健全了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26个省(区、市)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指标进行了分解,13个省(区、市)对瓦斯抽采利用目标进行了分解。黑龙江省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都建立了瓦斯抽采系统,四大国有重点煤矿共有瓦斯抽采系统103套。今年1-10月,发生瓦斯事故4起,死亡29人,同比分别下降33.3%、32.6%,国有重点煤矿没有发生瓦斯事故。1-11月,全省抽采瓦斯1.67亿立方米,完成全年瓦斯抽采目标的128%。安徽省出台了《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实施意见》,省政府每年设立5000万元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资金,目前全省共有中低压燃气输配管道220公里,具备供应11万户居民用气的储配能力。湖南省娄底市年产煤炭1200万吨,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占79%。今年,该市制定了“六个一律停产整顿”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有了很大进步,今年1-10月,娄底市瓦斯事故起数10起、死亡19人,同比分别下降41%和59%。

(四)广大煤炭企业充分发挥瓦斯防治的主体作用。国家连续数年利用国债资金支持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骨干煤矿实施安全改造,截止到今年8月,累计下达国债资金148.6亿元,带动企业自有资金662.4亿元。今年1-10月,原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提取安全费平均吨煤超过20元,山西省晋城煤业集团吨煤提取47元。目前,全国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国有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均按规定建立了瓦斯抽采系统。中联煤、中石油、晋城煤业等企业地面抽采煤层气发展加快,山西潘庄区块多分支水平井单井日产量最高突破10万立方米。山西、辽宁等9省(区、市)煤层气发电装机276台,总容量15.1万千瓦。一批重点企业如淮南、晋城、松藻等在瓦斯灾害防治、抽采利用等方面创造了不少好的做法,并得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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