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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马凯主任在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5-03-22 来源:国家能源局

各煤矿生产企业要足额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专款专用。对灾害严重、所提取费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煤矿,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请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具体实施办法。

(三)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治理,防范重特大事故

一是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规定,凡超过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必须把产量降到通风能力许可的范围内。二是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没有建立瓦斯抽采和监测系统的,没有落实综合防突出措施的一律限期整改。三是历史上有过瓦斯动力现象,但未按突出矿井管理的,一律按突出矿井管理。四是安全评估不合格、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予以关闭。对已经关闭的小煤矿、报废矿井和基建矿井等要加强巡查和监控,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私自招工、非法生产。五是对未经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矿井及其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坚决责令停产整顿。

(四)加强科技攻关,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

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采率仅为10%左右,远远不能满足矿井进入深部开采、瓦斯升级和生产发展的需要。必须依靠科技进步,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工艺、技术、装备。一是尽快实施“煤矿生产安全科技行动”专项计划,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瓦斯治理基础理论研究,特别是瓦斯突出机理和规律的研究,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技术及装备的研发等。二是尽快成立国家煤层气工程研究中心,依托煤炭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企业等技术优势单位,加强组织协调,集中各方面力量,加快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三是坚持井下与地面相结合,在加大井下瓦斯抽采的同时,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综合治理煤矿瓦斯,变被动治理为积极预防。四是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没有建立瓦斯抽采和监测系统的,一律限期整改。五是继续利用财政预算内资金,支持瓦斯防治技术攻关项目,带动企业资金投入。

(五)健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切实强化煤矿现场安全管理

要尽快修订《煤炭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治矿,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煤炭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煤炭工业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资源开发、煤炭生产、煤矿安全等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在《煤炭法》中加以界定和明确。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关怀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启动了《煤炭法》修订工作,请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共同为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修订出一部好的法律。

随着煤炭开采技术的发展,有些煤炭行业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已不适应当前需要,有关方面要立足煤矿实践,做好修订、完善工作。要从全国抽调煤矿安全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和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逐个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

再好的法规,也要通过严格的现场管理来落实。要强化煤矿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把瓦斯防治装备、防范措施和现场自救“三关”,强化煤矿安全现场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六)加强领导和协调,确保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

为从根本上防范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集中各方面力量进行综合治理,国务院决定成立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单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张国宝同志任组长;副组长单位为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和科技部,分别由赵铁锤、刘燕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环保总局、中国工程院、国家开发银行、煤炭工业协会等。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承担,由能源局吴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拟定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总体规划;指导瓦斯防治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研究拟定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政策措施;确定瓦斯治理与利用的重点和资金筹措方案;协调瓦斯治理与利用规划的实施、重点示范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

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确定并组织实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中有关资源、科技、装备、人才、重点项目等方面的重大举措,积极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推进煤炭工业结构调整,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

希望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不负国家重托,通力合作,集中各方面力量,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尽快取得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5〕6号通知的要求,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成立以省级分管领导同志为组长的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按照中央的要求,组织拟定和实施本地区的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方案、把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尽快扭转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除上述措施外,我们还提出了组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提高煤矿机械化开采程度,整顿煤炭开发秩序等一系列措施,拟定了《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待国务院批批复后,认真组织实施。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煤炭工业永恒的主题,也是当前煤矿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振奋精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抓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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