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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推进三大创新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发布时间:2006-06-26 来源:国家能源局

甘肃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原靖远矿务局的基础上整体改制而成的国家大型煤炭企业,甘肃省重要的动力煤和出口煤生产基地。矿区位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境内,总面积102Km2,地质储量11.6亿t,现保有储量9.6亿t,主导产品“晶虹煤”获国家出口煤免检殊荣。矿区开采大宝、红会及王家山3块煤田,设计生产能力666万吨,服务年限115年,现有生产矿井7个。2004年核定生产能力885万t/a,2005年生产原煤853.3万t。“十一五”期间煤炭产量将突破1000万吨大关,形成煤、电、化、冶一体化发展格局。

矿区大宝煤田为高瓦斯煤田,瓦斯储量48亿m3。7个生产矿井中突出矿井1个、高瓦斯矿井2个。矿区绝对瓦斯涌出量92.8m3/min,自然发火期3~6个月,煤尘均有爆炸性,爆炸指数26.29%~36.33%。从69年到97年,由于安全基础条件差,装备落后,瓦斯防治手段单一,曾发生过多次瓦斯事故,有97人被瓦斯夺取了生命,损失惨重。

面对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我们始终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安全投入,推进三大创新,完善瓦斯治理三个体系,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公司安全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在0.36以下,百万吨发火率为0,连续9年杜绝了重大瓦斯、煤尘事故。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制度创新为根本,完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

瓦斯治理是煤矿生产的“生命工程”。要从根本上治理瓦斯灾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制度,完善瓦斯治理责任,做到严制度、严管理、严考核、严奖惩。

1.坚持“以人为本”,转变瓦斯防治观念。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以及全国煤矿铁法、淮南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紧紧抓住国家煤矿安全专家对我公司进行安全技术会诊的有利契机,强化“通防无小事,瓦斯猛与虎”的安全理念,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结合实际将《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贯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以《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为指针,狠抓瓦斯“抽采和利用”两个环节,坚持煤气共采、治理与利用并重,有效降低煤层瓦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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