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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推进三大创新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发布时间:2006-06-26 来源:国家能源局

2.完善制度,健全瓦斯治理长效机制。公司先后制定下发了《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瓦斯监测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综放面防灭火管理规定》、《靖煤公司治理瓦斯煤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等制度和技术规定,并选编成《靖煤公司生产技术管理文件汇编》,使“一通三防”工作从管理、责任、技术、质量标准上都有章可循。同时,制定了《公司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隐患“三违”处罚规定》等,提出了强化重点工程管理的“四个落实”和“六个必须”原则,将目标量化分解,将责任传递到每个人肩头,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3.细化措施,严格落实瓦斯治理责任。多年来公司各级领导始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制定并采取一系列瓦斯防治政策措施,从管理、技术、装备、培训等诸方面强化瓦斯治理工作。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和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考核小组,保证各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定期召开“一通三防”专业会,并坚持调度、安全、生产及经理办公会均把瓦斯治理作为重要议题研究部署。为确保瓦斯治理万无一失,瓦斯治理领导小组、职能部室率先垂范、从我做起,坚持随时查询公司局域网瓦斯监测信息和三维可视化系统,发现超限报警,亲临现场明确处理意见,并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现场抽查。对于重大疑难问题,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亲临现场制定措施,督促落实,从组织上保证了瓦斯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完善瓦斯治理技术体系

必须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不断加大投入,标本兼治,防治瓦斯灾害,即通风治标,抽采治本,大力实施矿井技术改造,完善通风安全系统装备,全面提升矿井的综合抗灾能力。2002~2005年我们投入安全费用21283.54万元,争取国债资金23952.67万元,革新采掘工艺,改造矿井通风安全装备系统,矿井综合抗灾能力全面加强,企业的科技含量大幅度提高。2006年企业自筹、国债补贴及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共安排安全投入费用36832万元,平均吨煤达43元,高突矿井达48元。

1.改造矿井通风系统,提高矿井通风能力。通风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是治理瓦斯的根本保证。公司7个生产矿井均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有25个进风井,20个回风井,主要通风机28台。近3年改造主要通风机12台,将离心式改造为BD-II-8No23D、24D系列轴流式通风机,在高突矿井增补专用通风巷道,降低通风阻力,改善了通风条件,矿井通风能力增至1204.89万t/a,通风系统均处于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状态,满足1000万吨安全高效生产的需要,实现以风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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